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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我们编制了《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cddtjc.com)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3.发展规划。 5.人事信息。 6.财经信息。 7.行政执法。 8.公共服务。县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参见《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网站查阅《目录》。 联系电话:0796-6322276 传真号码:0796-6322276 对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将不予重复答复。 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3 . 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博狗网上赌场,澳门赌场注册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㈢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邮政编码:343900 电子邮箱:jsj6322276@163.com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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